导航菜单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 > 院务公开 > 招标采购

宁远县中医医院小卖部出租公告

2024-10-232227

宁远县中医医院小卖部出租公告

  

一、出租地点

位于宁远县九疑大道与安康路交汇处(新中医医院)

二、出租房屋概况

医院住院部一楼(西)处约30平方(暂定)

三、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

(一)招标报名对象及条件

1. 面向社会诚信经营、文明经营、守法守纪,有经营能力的人公开招标。

2.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有效证件。

(二)承租人要求及安全责任

1.小卖部场地需要承租人自行装修及隔断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,装修前须提交装修方案及施工图,经出租人认可和消防等相关部门准许后方可实施,施工过程必须做好防火、安全防范措施;向相关部门的报检、验收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。

2.承租人须按消防租赁房要求配备消防器材配备,服从消防安全检查,确保消防安全达标,安全保卫、食品安全等工作由承租人负责,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租人承担

3.出租房发生的水、电、垃圾清运费、设施维修基金、营业执照、国有资产出租税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,以上项目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;

4.承租人不得将小卖部进行转租或分租;

5.租期届满或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,承租人应在10日内交还房屋,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,承租人投入的装修、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,并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,否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,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赔偿;

6.其他要求中标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。

四、投标人须知

1. 房屋出租时以现状交接,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,20241030日下午14时-17时到现场查看拟租场地。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,确认了拟租房屋范围、面积并认可拟租房屋现状及出租要求,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。

2. 投标人一旦中标,只允许自行经营,不准转包,一经发现有转包,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,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自己一方的损失和赔偿出租人损失,履约保证金不退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3.租赁期限:承包期年,即2024111日至20261030日止。

4. 经营范围:承租方只能经营水、饮料、牛奶、零食、生活用品、水果、一次性物品(枕套、中单、便盆、尿壶、脸盆)等,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。(备注:职工就餐卡可以到医院食堂购置米、油、整箱牛奶、包厢矿泉水小卖部不得干设)

5. 起租价为:5万/起。

6. 租金缴纳:按中标价计承包费一年一交,合同签订交纳当年承包费,以后111日前交下年度的承包费。

7.国有出租税费缴纳:中标方负责缴纳相关费用,医院协助承租人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。

8.职工就餐卡不得到小卖部使用。

五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
报名时间:20241023—20241030上班期间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前(法定工作时间),报名地点:宁远县中医医院总务科

联系人及电话:欧建平15107469868陈涛:17763657776

六、投标保证金

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,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带身份证到县中医医院总务科报名登记,将投标保证金交到本单位财务科才能参与竞标。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,如中标后又拒绝签订租赁协议的,投标保证金不退还;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竞标会议结束后七天内无息退还。 

七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
  开标时间: 2024 103017:00 ;地点:宁远县中医医院行政楼4楼小会议室(暂定);开标方式为明标,标高者中标。

 

 宁远县中医医院

 20241022


文章推荐

首页

医院概况

新闻动态

科室导航

预约挂号
预约
挂号
联系我们
联系
我们
就诊指南
就诊
指南
返回顶部
返回
顶部